多措并举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有效利用
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,坚持以实现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科学化为目标,全力提升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水平,促进档案资源有效利用,为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以及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提供服务保障。
依法管档,促进城建档案管理程序制度化。市住建局出台了《淮北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》,市城建档案馆结合工作实际,《档案保管制度》《档案借阅利用制度》等多项档案综合管理制度,细化档案归档、保管、利用等各环节管理,明确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等内容,确保归档资料分类科学、整理质量符合要求,做到整齐规范、排列有序、查找方便,实现档案管理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。
打造团队,促进档案管理人员专业化。市城建档案馆加强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提升,积极参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,坚持在城建档案业务工作上配备可靠人员,实行定岗、定人、定责,负责城建档案收集、整理、归档等工作,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人员管理台账,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。
严格要求,促进城建档案安全管理规范化。市城建档案馆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,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机房、库房进行巡查、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,建立异常情况处理台账;严格执行档案查阅、借阅程序,填写档案查询登记表,做好痕迹化管理;经常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自查,排除档案馆设施配备、信息存储载体、网络信息安全、实体档案保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,健全完善档案安全防控体系,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。
优化服务,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市城建档案馆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,以服务民生为本,推行线上+线下的模式,通过电话、网络、窗口等方式,切实提高数字档案馆服务质效,让“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”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。
二审: 王 峰

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,助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
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建设活动的真实记录,是城市建设、经济发展及抗震减灾的第一手依据资料,对留存城市记忆、传承文脉有着重要价值和作用。原《淮北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》于2013年颁布实施,至今已经施行11年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,档案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。国家治理体系和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,新的组织和治理形态不断催生新的档案记录形式和管理方式,档案工作面临从传统载体管理向数字管理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。
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,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中的作用,近日,新修订的《淮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出台,并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。
《办法》共6章28条,根据我市现阶段城建工作特点和要求,与时俱进地调整了城建档案工作的重点和机制体制,明确“事前告知、事中指导、事后监管”的档案工作流程,构建了更为合理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体制,完善了工程档案的验收制度,对新时代城建档案工作进行全面规范。
具体来看,本次《办法》明确,构建市、县分级的城建档案接收体系,顺应城建档案精细化发展要求。
针对当前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收集不及时、不完整等问题,《办法》对各参建单位的归档职责进行明确,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负总责。
针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,《办法》确立事前告知、事中指导、事后监管制度。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,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收集、整理、移交工程档案的要求。同时规定,城建档案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服务。明确对竣工验收后形成的档案资料可实行“验收+承诺”或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移交,对建设周期长或线上归档的建设工程可以分阶段验收,分阶段移交。加强事后监管,对不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,利用城建档案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,将依法进行处罚。
此外,针对档案便民服务相关问题,《办法》明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城建档案利用流程,提供便民服务,优化营商环境,并定期公布开放目录,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。同时,对于有关单位在开展档案收集、整理和数字化工作中存在困难的,也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机构进行外包服务。
值得一提的是,《办法》根据淮北市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实际,规定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,明确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应的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,可以不移交相应的纸质档案。并对城建档案电子化作出具体规定,要求加大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,实行归档全过程线上线下同步办理,为下一步全市域统一的电子城建档案接收平台、电子档案单套接收机制等工作打下基础。
二审:王 峰
市征收中心持续推进征收档案数字化建设
为加快推进我市征收档案数字化建设,针对日常检查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,市征收中心印发《淮北市征迁项目档案数字化实施方案》,明确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方法、要求,指导县区征收中心加快推进征迁档案数字化建设。
今年以来,各县区累计完成征收项目档案数字化65个,建立电子档案约14628件。其中,烈山区按照收集-整理-扫描-修图-装订-装盒-挂接流程,实施档案专业、高效、有序、安全数字化加工服务,采取“一户征收档案为一件”方式全面核查整理征收档案,整理完成14个项目材料、建立电子档案约2689件,全面完成系统检索、图片调阅、实体档案入柜、后续材料再完善,确保档案真实完整、安全保存。濉溪县出台《濉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档案管理办法》,按照“一户一档”要求,形成纸质原始档案和电子扫描卷,集中管理存放,组织安排专人开展征收档案电子归档工作,整理完成35个项目材料、建立电子档案约11050件。相山区针对已签约拆除完毕、补偿兑现完毕、出具结论性审计报告的项目,采取询价方式聘请专业档案公司进行数字化整理,整理完成14个项目材料、建立电子档案约856件并移交区档案馆。杜集区制定《杜集区征收项目档案管理办法(暂行)》,委托第三方档案公司承接镇(街)征迁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,按照档案整理与档案数字化加工两大方面,对征收相关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数字化归档,整理完成2个项目材料、建立电子档案约33件,其他项目正在陆续进行资料收集、分类、整理。
下一步,市征收中心将持续督导县区征收中心,进一步完善征迁项目档案数字化管理规章制度,强力推进征迁项目档案数字化建设,逐步实现征迁档案查询便捷、信息共享、存储安全、利用高效。
一审:殷 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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