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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看的历史小说收藏排行榜排名前十的已完结付费小说推荐 – qq阅读

更新时间: 2025-05-25 13:22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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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主题: 历史小说巅峰之作唐砖

明末的历史纷乱混杂,堪称是一段由一些有着强大个人魅力的人书写成的历史。不论是李自成,还是张献忠这些叛逆者,还是崇祯,袁崇焕,这些当权者,亦或是吴三桂,耿精忠这些背叛者,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的故事,就是因为有了这些精彩的故事,明末的历史才变得大气起磅礴,波澜起伏。想要把这一段历史写好,自然要描绘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,不论他的立场如何,我们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上旁观,他们不过是这条长河里的一朵浪花。冷眼看世界,就是我们目前需要做的事情,冷眼看历史也是我们目前生活的一种追求。历史长河已经流淌到了我们的脚下,我们大可站在河边,准备迎接我们的历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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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砖第3章 人世间

第3章 人世间河边乱石丛生,云烨走得很稳,就在昨夜,他发誓不再懦弱,妻儿装在心间,暖暖的溢满整个胸间。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,他相信,只要不在蛮荒世界,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,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。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,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。离开马群,独自在这荒原求生。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。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,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。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,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,在烈日下,很快就腐烂了。清晨,马群去草原吃草,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。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,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,相信用不了几日,伤口就会复原。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。然后,挥手和它作别,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。不知为什么,小马挣扎着站起来,望了马群里去的地方一眼,艰难的向云烨的方向走来。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,却未回头,只是放慢了脚步。云烨停,小马停,云烨走,小马走。走走停停,一人一马,在这长河边,走的颇有情意。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,汗水湿透了衣衫,云烨找了一片树荫,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,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,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,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。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,解开衣衫,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,暑热尽去。刚打算小憩片刻,小马走了过来,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,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。云烨拿出平底锅,倒满了水,小马也不客气,低头畅饮起来。云烨放下背包,查看它的伤口,还好,伤口没有挣裂,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,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,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。云烨头枕着背包,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,粮食不多了,能省就省吧,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,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。“你就这么跟着我?我还不知道去哪呢,活该你倒霉,”“你知道么,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,说好了,跟了我就不许后悔。”“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,老子现在认了,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,以后吃香喝辣,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。”“你以后就叫旺财吧,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,怎么样?”“这名字太拉风了,没有一定涵养,起不出这名字的”"别喷唾沫,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,你看你,全身都是泥点,不叫这名字都亏了。“云烨絮絮叨叨地说,旺财闭着眼睛听,不多时,云烨声音越来越低,渐不可闻.........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云烨,他一骨碌爬起,吃惊的望向右侧的密林,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。旺财也站起来,很乖的站在旁边,摔着尾巴不叫不动。是两匹马,马蹄声急促而有规律,这不是野马在奔跑。云烨只觉得血往头上涌,拿起工兵铲风一样的冲向树林,砍开杂草,劈断灌木,惊飞无数鸟雀,旺财离得远远的,不理解自己的主人兼大哥发什么疯。待到云烨气喘吁吁的砍倒最后一片灌木。马蹄声已渐渐远去。看着黄土大道逐渐平息的尘埃,云烨放声大笑起来。眼泪和着鼻涕糊的满脸,他却不管不顾,扑倒在黄土地上,又放声大哭。这是人类文明的痕迹,它蜿蜒的伸向远方,与黄河并行,云烨断定这是连接兰州的大道,现在,也许叫驰道。刚刚骑马过去了两位古人,云烨觉得怪怪的,虽然见过很多古人,但那时木乃伊和干尸,马王堆美女辛追也不过如此吗。午后的阳光照在无人的古道上,显得静谧而苍凉,他对云烨来说,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,一步天堂一步地狱。云烨找到了人烟,在这即将回到人群的时刻,他却显得犹豫,天堂还是地狱?踏步踏这一步呢?在这个世界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,就像一汪潭水,投下一颗石子,泛起的涟漪能否把他淹没?未知是恐怖的,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他,竟生出极大的恐惧来。满头的汗水顺着下巴颚往下淌。旺财把头伸过来,用舌头舔我的汗水,似乎在安慰他。站在河边,仔细的用河水洗去身上的污浊,衣服已破烂不堪,近一个月的摸爬滚打,现在只堪堪遮体而已。还是清洗干净,绑在身上,幸好背包是软牛皮的,没有任何破损。见旺财满身泥,顺便给他也洗一洗,冰凉的河水浇在身上,旺财喜欢的”咴咴“直叫。迈开大步走在黄土路上,已无所谓到哪,顺着这条大路总能见到人烟。路上的脚印,蹄印,车辙越来越密,相信离村庄,城市,越来越近。心中早没了恐慌,事到临头须放胆。转过一片草甸,人的嘈杂声传来。循声望去,只见十几辆牛车围成圈停在路边,车上插一面旗子,斗大的一个唐字迎风招展。云烨的心抽了一下。果然,回到唐朝且不知皇帝是谁。云烨饶有趣味的看着这群古人,蓝色袍服直达膝盖,麻布做的裤搭档,脚下牛耳麻鞋,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,用木棍暂定。这就是平民的装束么?还有几人身穿皮甲,腰胯横刀,显得威风凛凛。为首一满脸胡须的壮汉?云烨在旁边窥视,遂手握横刀大踏步向他走来。“羌人小子,敢来劫粮车,真真好大的胆子》”说完,雪亮的横刀一出鞘,就要往下劈。太好了,熟悉的关中腔。云烨赶紧退后,双手乱扬,陕西话随口而出;“这位壮士,谁是羌人,你认错人了吧。”大汉手中刀不撒手,停在半空,眼中全是狐疑;“咦,关中娃子,咋跑到陇右来了,你家大人呢?”“没有大人,师傅过世了,我一个人从山中出来,就我一个。”大汉拔刀插回刀鞘,上上下下地盯着云烨看,还走到跟前闻闻,“没有羊骚味,是关中人,不大的娃子乱跑个啥嘛》”“喂狼咋办。”旺财見壮汉揪着云烨不放,不干了,张嘴就咬。那壮汉一松手,左手一抬闪过,右手闪电般的抓住旺财下巴,旺财疼的直叫唤,壮汉哈哈大笑松手,在旺财背上按一下,叫了声:“好马“。而另外几个大汉,见云烨和旺财如此狼狈也哈哈大笑起来。旺财怕见生人,躲在云烨背后偷偷看这些人。为首的壮汉也在看云烨,见云烨身上的衣服被树枝荆棘划得如布条一般,虽破,却做工精良,式样古怪,料子似麻非麻,绝不普通,再见云烨眉目清秀皮肤细嫩,双手纤细,明显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。脚下穿一双皮靴,看的古怪,却又合脚。不禁为自己刚才的无礼有些后悔。遂放缓语气:“少郎君欲往何处?”“在下自幼随恩师居于深山,不久前,家师亡故,云烨为亡师守灵三月后,所居之地被山洪冲垮,无奈只有下山,想不到山下遇到狼群,幸而逃脱,便成了目前这种样子,在下决定欲往长安,还望军爷告知兰州还有多远。”“兰州距此只有不到六十里,就你这身板,带着一匹伤马,得两天。”“诸位大哥这是运粮到何地?现在是何年?山中不知岁月,还请告知。”“胡涂师傅带胡涂徒弟连陛下去年登基都不知道,记住了,现在是贞观二年,至于运粮往何处,此为军机。”壮汉对云烨的问题充满了不屑,仿佛全天下谁都应该知道他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去年登基了。云烨只觉头仿佛被巨锤重重砸了一下,贞观二年,李世民。秦王,到底没逃过虫洞的暗算,到底被扔到一千三百年前。想想彻底远离的妻儿,这叫他情何以堪啊。嘴里喃喃自语:“我如何才能活这么久?”“你不喜欢吗?陛下登基难道不是大好事吗?”那壮汉?云烨脸色苍白,摇摇欲坠,用看普志高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他,只要云烨口里迸出半个不字,那把横刀一定会砍在他脖子上。“喜欢,怎么会不喜欢,陛下登基应该普天同庆。”“那你哭什么?”“喜极而泣”“那你多泣会,顺便帮你师傅也泣会。”

第二章 故地重游

蜀道难,难于上青天,这是李白发出的感概,云烨站在窄窄的栈道上,抬头看这绝壁,犬牙交错的怪石似乎要从头顶滑落,脚下是深不见底的河谷,不知道叫什么河,只知道窦家的仆人都叫他死人河,意思是这条河里吞没过许多的人,听说当地的土着也把死人丢进河水里,希望这条连接着上天的河流,可以把自己的祖先带到和美的天堂。 云烨试图逃跑了两次,可惜都被那些精通追踪之术的仆役抓了回来,现在他嘴角的淤青还没有消下去。 还有过一次收买,一百两黄金的悬赏让其中的两个游侠儿出身的仆役动了心,无奈窦燕山早就有所防备,两个贪财仆役的人头还挂在最后面的独轮车上。 云烨的黄金给了窦燕山极大的帮助,几十辆独轮车上装满了粮食,走在摇摇晃晃的栈道上,让人心惊胆颤。 旺财是记仇的,没有忘记那个抢劫自己的窦家仆役,云烨眼睁睁的看着旺财硕大的屁股,挤了一下那个仆役的身子,正在小心翼翼控制着独轮车的仆役一下子就失去了平衡,粮食是重要的,经历过饥饿的仆役知道它的可怕,想要控制好自己将要侧翻的粮车,习惯性的往左面跨了一步,他忘记了外面是悬崖……仆役的惨叫在山谷里拖出悠长的回音,所有人都在看越变越小的那个身影,直到掉进水里,才回过神来。 窦燕山狐疑的看着双手被捆起来的云烨,云烨把双手扬了扬,示意自己没办法把那家伙推下去,牵着云烨的仆役也发誓说没看见云烨有其他的动作,只说是那个倒霉蛋踩空了,自己掉下去的,至于忽闪着大眼睛一脸无辜像的旺财就没人理会。 窦燕山为自家的忠仆,祷告了一番,就催促着重新上路,粮食没损失,损失的是人,这已是不幸中的万幸。 重新调整了队伍,窦燕山亲自牵着云烨的绑绳,走在最前面,作为家主,窦燕山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是合格的。 初春的蜀中阴冷而潮湿,山谷间时常有大雾弥漫,衣衫永远是潮湿的,旺财很不习惯这里阴冷的环境,经常用头拱着云烨想往回走,它明显的更喜欢长安干爽的天气。 价值百贯的扳指,只能换到一个散发着臭味的烂毯子,窦燕山很喜欢看云烨陷入困境的模样,也不阻拦,但是也不允许仆役们随意拿走云烨的东西,事实上也没有什么东西了,除了一团丝线,就不剩什么了。 云烨的小刀子挂在窦燕山的腰间,他对西域匠人的手艺赞不绝口,不告而取岂是君子所为,一把两寸长得铁片子和云烨换取了镶嵌着宝石的小刀。 出门在外,没有一把小刀子会饿死,所以窦燕山给云烨留下了最后的尊严,让他不至于用手和嘴来撕咬自己的食物。 出了栈道就来到了天府之国,云烨彻底明白了成都平原为什么会被称为天府之国了,不是因为他的富庶,而是因为从艰险崎岖的山路中出来,一看到大片的平原,无论是谁,都会泪流满面,以为到了天国。 想用一把小刀在数十名训练有素的大汉面前逃跑,或许有人能够干的出来,这群人里面绝对不会有云烨,即使到了蜀中,也没有一点机会,或许旺财的办法才是好办法。 善于学习是云烨的一个优点,自从来到大唐,跟程处默学,跟老程学,跟牛进达学,后来跟李纲,长孙,李二,这些人学习,去芜存菁做不到,所以就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奇怪的变异体,李承乾总说云烨的做法他似乎很熟悉,却说不出个所以然,除非他把云烨经历过的重新经历一遍,否则没有可能理解。 现在准备向旺财学习,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 一群人活得像老鼠,昼伏夜出,当云烨从树林子里找到一些干蘑菇,泡在水里准备做一锅美味的蘑菇汤,至于蘑菇里面隐藏着几朵颜色鲜艳,味道鲜美的蘑菇,云烨就装作没看见。 没人给云烨锅子,只好就地取材,蜀中遍地是竹子,有些竹子能用来做竹筒饭,有些则不能,借了一把砍刀砍倒了一根竹子,截取了一截,用刀子钻了一个小孔,然后把米灌进去,装上水,又把那个窟窿堵死,把竹筒埋在炭火堆里,不一会,香喷喷的竹筒饭就做好了。 窦家的仆役看不惯云烨和一匹马分食一份饭食,自己砍了一根更加粗大的竹子,照样施为,也吃到了香喷喷的竹筒饭,皆大欢喜,只是第二天有一点小小的后遗症,全身起了大片的红斑,奇痒难忍,忍不住挠一下,会有黄色的水珠渗出来。 “云烨,怎么回事,你给他们下了毒?”窦燕山有自己的锅子,不喜欢用竹筒做饭,所以逃过了一劫。 “公子,是竹子用的不对,不是他下的毒。”老管家是蜀中人士,这点常识还有。 “他也吃了竹筒饭,为何会没事?” 老管家苦笑着说:“他运气好。这片竹林里有朱砂,你看竹子的纹路隐隐泛红,丹毒就是这个样子,都是老奴疏忽了,没注意这片竹林的异状,云烨医术高绝,不会不知道其中的道理,所以他就挑选了那一丛没有红色的竹子,这些人被他算计了。”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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